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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现在的行政区划分为四个层级:省级、地级、县级和乡级。根据这个行政区划,中国目前没有回归的地方包括台湾、香港和澳门。
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,但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台湾岛由于历史和政治原因,与大陆分隔开来,形成了中国的一个省级行政区。台湾地区实行“一国两制”的方针,属于中国的一部分,但尚未实现回归统一。
香港和澳门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。香港原为英国殖民地,1997年回归中国,成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,享有高度自治权。澳门原为葡萄牙殖民地,1999年回归中国,也成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。这两个地方在政治、经济和社会制度上与中国大陆有所不同,但仍然是中国的一部分。
除上述地方外,中国大陆的其他地区都已经实现回归,成为中国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地级市、县级市和县区等行政区划单位。这些地方包括23个省份、5个自治区、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(香港、澳门)。总体来说,中国大陆大部分地区已经实现了回归统一。